1、监护人可以把被监护人的房屋卖给自己吗
监护人不能擅自把被监护人的房屋卖给自己。
国内《民法典》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能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1.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而没随便处分的权利,即便是将房屋卖给自己如此的行为,也需要基于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
2.假如被监护人是智商残疾人或未成年人,且监护人未根据最有益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那样监护人将房地产卖给我们的行为更是违法的。
2、监护人变卖房地产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监护人变卖被监护人房地产的行为遭到法律的严格约束。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1.假如监护人违反这一规定,擅自变卖被监护人的房地产,将承担法律责任。被监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特定状况下,人民法院还可以参考有关职员或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因此,监护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变卖房地产的行为符合被监护人的利益。
3、监护人供应被监护人房地产步骤
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名下的房地产需要供应时,监护人需要遵循肯定的步骤。
1.监护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房子产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
3.监护人作为产权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买卖过户流程。
在整个过程中,监护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被监护人的利益。假如监护人发现任何不利于被监护人的状况,应立即停止供应行为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