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写一人名字能单独卖房吗
夫妻双方能否仅以一人之名单独供应房地产?
尽管房子的产权证明已经注册为单方面所有,然而若此房子乃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购置而来,那样应视为夫妇二人的一同财产。即使房地产证书上并未列出他们的名字,在此种状况下,买方仅同其中任一方签订了购销合约,且当另一方表明无意出让该房之际,所缔结的交易契约便会被断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了解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夫妻一方写名字能否擅自卖房?
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写名字不可以擅自卖房。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是夫妻一同财产。对于一同财产的处分,需夫妻双方一同赞同。一方仅在房地产证上写有名字,不可以单独决定供应该房地产,不然可能构成无权处分。若第三人是善意购买且已办理产权过户流程,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三人获得房地产所有权,未处分权的一方或许会遭受损失,但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所以,夫妻一方写名字擅自卖房存在法律风险,为防止纠纷,最好夫妻一同协商处置房地产事宜。
3、夫妻结婚以后买房写一人名字可单独卖房吗
结婚以后买房写一人名字,通常情况下不能单独卖房。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是夫妻一同财产。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子,即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是夫妻一同财产。一方要处分夫妻一同财产,需征得另一方赞同。若一方未经另一方赞同擅自卖房,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子。但假如第三人在购买房子时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那样第三人获得房子所有权,另一方只能向擅自卖房的一方需要赔偿损失。所以,结婚以后买房写一人名字一般不可以单独卖房,具体状况需依据实质法律关系和证据来判断。
房地产证上虽只有一人名字,但如果是婚内购置,应视为夫妻一同财产。即便配偶名字未出目前房地产证上,且只与一方签署购房合同,若另一方事后明确反对供应,则该交易协议没办法律效力,不可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