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什么规定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需申请财产保全,则一般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最重要条件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潜在原因,致使判决很难推行,或者可能对其他有关当事人产生额外的损害。举例来讲,假如存在某一方试图转移、隐藏或损毁夫妻共有些财产,那样这就能成为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第二,为确保申请保全手段如有误导性,可以对被申请人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很难实行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依据他们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肯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肯定行为;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手段。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手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同意申请后,对状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手段的,应当立即开始实行。
2、离婚诉讼中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是如何
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如下:第一,当事人应向受诉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名字和地址等状况,与申请保全的原因和必要性。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察,若觉得符合条件则会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若觉得不符合条件则会驳回申请。裁定准许保全的,会立即实行保全手段。保全手段可以是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等。当事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手段后的肯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不然法院或许会解除保全手段。总之,证据保全对于离婚诉讼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要紧,需严格根据法定程序进行。
3、离婚诉讼中申请实行财产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离婚诉讼中申请实行财产的期限为两年。法律规定,申请实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实行时效的暂停、中断,适使用方法律有关诉讼时效暂停、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若超越两年申请实行期限,他们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院可能裁定不予实行。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准时申请实行财产,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要大概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很难实行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譬如一方有转移、隐匿、毁损夫妻一同财产的可能。第二,需要提供担保,以保障假如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导致损失能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