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关于拥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订立条件,大家需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点就是双方需要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分配议题达成明确且周全的约定。
第二,离婚协议中包括的条约需要遵循不能侵害第三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讲解。
下面,双方需要确保离婚确实出于自己真实意愿,也就是说离婚行为并没遭到任何形式的欺骗或胁迫。
最后一点尤为重要,只有历程过协议离婚程序且已经成功在民政部门顺利领到离婚证书的双方当事人才有权签署和生效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2、法院判决离结婚以后协议还有效吗
法院判决离结婚以后,协议在某些状况下仍可能有效。若该协议是在法院判决离婚之前达成,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有效的,可作为离婚案件的证据,对财产分割等事宜有肯定的约束用途。但假如协议内容与法院判决相冲突,以法院判决为准。
若协议是在法院判决离婚之后达成,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国家、集体或别人利益,一般也是有效的,可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总之,要依据具体协议的达成时间、内容与与法院判决的关系等原因来综合判断其有效性。
3、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不是可更改
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可随便更改。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若双方在离结婚以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会依法支持变更或撤销。总之,更改备案的离婚协议需符合法定条件,不然应尊重其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四要点:第一,夫妻需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达成明确、全方位的共识;第二,协议内容不可以侵犯第三方权益;双方自愿,排除欺诈或胁迫原因;最后,须经民政部门登记并领取离婚证书后,协议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