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同财产能否强制实行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夫妻一同财产是可以经由法律程序强制实行的。
然而,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第一对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进行划分,仅针对被实行人所拥有些那部分财产进行实行。
比如,若夫妻中的某一方所背负的债务明确地被断定为个人债务,那样这笔债务应当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
而假如该债务是为了保持家庭平时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则原则上应被视为夫妻一同债务,并可以对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实行。
但,在实行过程中,需要保护和维护另一方配偶的基本生活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财产怎么样分割
夫妻的法定共有财产囊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双方的劳动所得(如薪酬、奖金和佣金),投资回报(诸如生产、经营及资本运作所产生的收益),常识产权带来的收入,与遗产或赠予的财产——除非依据特定法规存在特殊的排除性规定。
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假如因其参与抚育子女、照顾年长者或帮助他们拓展工作而承受了更多的责任与义务时,在决定终止婚姻关系的那一刻起,都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他们索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怎么样拟定具体补偿手段、与在双方没办法达成协议的状况下应该寻求何种途径解决纠纷,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若没办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话,则将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最后的裁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一同债务确定之诉是重复诉讼吗
对于夫妻一同债务确认纠纷而言,一般并不是重复诉讼所涵盖的范畴。重复诉讼的构成要件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后诉与前诉的主体应为同一方或其代理人;第二,后诉与前诉应涉及到相同的诉讼标的物;最后,若后诉的诉讼请求与先前裁判的结果具备实质性的否定关系,亦可构成重复诉讼的情形。然而,夫妻一同债务确认诉讼的实质核心在于围绕新的事实、证据,或是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期明确地界定夫妻双方各自应付债务承担的责任和程度。只须在这类重点议题上,前后两个诉讼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则没办法将它视为重复诉讼。然而,最后是不是构成重复诉讼,仍需要依据具体事例的实质状况,结合有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进行深入剖析和判断。
某些特殊情形下,夫妻一同财产可依法强制实行。一般法院先划分夫妻财产份额,只实行被实行人的部分。如一方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用个人财产偿还;因家庭平时所需产生的债务视为一同债务,可实行一同财产,但实行时要保障另一方配偶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