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需要给民政局吗
协商离婚需要去当地的民政局,而离婚证书则可在这个机关中的婚姻登记处申请。
请注意,办理地址可能存在地域约束,还有一点需关注,中国大陆公民的离婚登记,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单位或所在地乡镇组织负责;
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也会依据便捷民众的原则,为少数区域农村居民拟定特定的婚姻等级办理机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离婚协议书筹备几份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际,离婚协议书拟定之时须预留出三份原件。其中男女双方每个人各自持有一份,而民政部门亦需留存一份作为备案记录。
若夫妻二人一同选择自愿离婚,则需要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且需由本人亲临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此首要条件下,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两位当事人自愿离婚之意愿,及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一同财产的分配方法与债务清偿事宜达成协议之建议。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截止日期起的三十天内,如有任意一方不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期限过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提出离婚证书发放申请;假如双方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的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协议书诉讼时效过了如何解决
在实质状况下,离婚协议书本身并未产生诉讼时效的争议性问题。
然而,倘若在处置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有关事宜过程中所引发的争议,假如超越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大概将致使败诉的结果。
假如不幸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为了防止这一负面影响,你就有必要充分借助法律方法,尽量地采集有效的证据,以证明在此期间内你过去向他们提出过权利倡导,或者他们曾对履行义务做出过明确的承诺,如此便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也可以考虑与他们进行协商和妥协,通过谈判达成新的协议或促进他们想自觉履行有关职责。
但请谨记,假如经过努力后仍没办法达到双方都认可的结果,因为已经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范围,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成功率将大优惠扣。
协商离婚须前往当地民政局,离婚证书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地址可能受地域限制,中国大陆公民离婚登记一般由县级民政单位或乡镇组织负责,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也会依据便民原则,为部分农村区域拟定特定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