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没赡养女方爸爸妈妈的义务。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爸爸妈妈的遗产,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爸爸妈妈的遗产,另外岳爸爸妈妈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爸爸妈妈遗产。
1、女婿对岳爸爸妈妈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女婿没赡养女方爸爸妈妈的义务。但应当帮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依据《民法典》第26条和第1067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爸爸妈妈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少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爸爸妈妈,有需要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赡养爸爸妈妈是成年子女的法概念务,当爸爸妈妈无力生活时,需要子女去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提供经济上的帮忙、生活上的照料与精神上的慰藉。
那样女婿对岳父岳母是不是需要承担如此的赡养义务呢?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的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与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帮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这样来看,女婿对岳父岳母不具备法定的赡养义务,仅对老婆赡养爸爸妈妈时有一个帮助义务,如提供必要的帮忙等。
2、女婿有权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吗
女婿一般无权继承岳爸爸妈妈的遗产。
由于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如下状况除外:
1、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爸爸妈妈的遗产;
2、岳爸爸妈妈依法立遗嘱,指定女婿继承的,女婿可行使遗嘱继承权,分割岳爸爸妈妈遗产。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爸爸妈妈之间没血缘关系,二者是姻亲关系。上文大家提到,女婿对岳爸爸妈妈不具备赡养义务,反过来在通常情况下,女婿也无权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
但有一点例外,依据《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爸爸妈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
法条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在现实日常,儿媳或女婿与配偶一同赡养公婆或岳爸爸妈妈的状况非常容易见到,而且在丧偶甚至再婚将来仍继续赡养公婆或岳爸爸妈妈。
《民法典》赋予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以法定继承人的地位,不只维护了老人的利益,也使得丧偶儿媳或女婿得到一份遗产,而且即使改嫁或另娶,也不影响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既顺乎人情又符合法理。
当然,依据法律规定,丧偶女婿想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爸爸妈妈的财产,需要证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包含三点:第一,为老人提供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第二,为老人平时生活提供帮助;第三,对老人的帮忙具备长期性、稳定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赖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合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爸爸妈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根据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根据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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