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的首次起诉会否判决为离婚
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起诉离婚成本多少
成本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法律快车提醒你,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低于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越2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成本公告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根据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根据规定交纳其他诉讼成本。
当事人交纳诉讼成本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3、起诉离婚要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他们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假如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携带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一同债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