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无效婚姻需要双方到场吗
是的,需要双方都到场,但确因特殊状况没办法出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建议。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撤销无效婚姻是不是需要双方到场
在婚姻诉讼案件中,若需双方当事人出席法庭现场质证,然而却遭遇特殊缘由致使其中一方或双方均没办法亲自抵达法庭的,此时便可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述的方法来表达怎么看和立场。
对于无效或已被依法撤销的婚姻关系,从其萌生开始就不具备任何法定效力,亦表示当事人不再享有结为夫妻所法定享有些权利与所需尽到的相应法概念务。
针对同居期间所积累的个人财物,双方当事人可先行进行自行协商处置,如协商结果未能达成一致,应当请求人民法院依据公正公平、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致使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能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