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丢失结婚证如何补办
一方丢失结婚证的补办办法: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须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第一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越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一方丢失结婚证怎么样办理离婚
如有任何一方不慎遗失了结婚证,另外一方若拥有此副本证件,则他们可以凭着这唯一的婚姻证书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
但假如另一方的离婚证亦不幸丢失或者已经被损毁,那样这对夫妇就需要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是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所提交的有关结婚登记的记录及证据来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除此之外,若没办法获得以上这类证明资料,他们也可以选择通过用这类证明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完成离婚的程序。
《民政部关于贯彻实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建议》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依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付结婚证丢失状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名字、出过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同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同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