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事实婚姻中怎么样分割夫妻财产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根据夫妻一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质状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一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置;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一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一同债权、债务处置。
2、怎么样确定事实婚姻的合法性
国内在肯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需要离婚的,应当不同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置。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推行将来,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讲解第三条规定处置。
3、事实婚姻可以构成法定重婚罪吗?
已经登记结婚的一方,在结婚以后与别人形成事实婚的,构成重婚罪。一方没配偶,但明知另一方有配偶而与之形成事实婚的,构成重婚罪。假如没配偶一方确实不知他们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一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是构成重婚罪。
法律快车提醒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