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含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无需。
法律快车提醒你,离婚仅需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3、夫妻个人财产可以办理公证吗
可以。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根据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十一条
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情: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情况、亲属关系、收留关系;
(七)出生、存活、死亡、身份、历程、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情,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