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心的,尤其是财产的继承。自从国家规定继承的需要之后,财产纠纷才渐渐降低,但并非没有了。不少的财产继承由于不熟悉法律问题还是没办法解决,所以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假如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怎么样继承?法定继承有什么规定?记者将会就这两个问题为大伙讲解,请仔细阅读。
1、假如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怎么样继承
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样就是没合法序列继承人,如此状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去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质同意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质同意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质同意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2、法定继承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根据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爸爸妈妈;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爸爸妈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财产的继承一般会牵扯到不少问题,也有继承人舍弃继承权的状况,当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时,这样的情况也属少见,但《民法典》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当遇见有关问题时,大伙也可以参照记者提供的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对比参照,从中找到符合我们的状况。假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图律师,大家都会为你尽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