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疫情虽然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自从这次疫情发生以来,大伙都一直在疑惑这次新型病毒感染人的源头到底是从哪儿来,现在官方可以确认的消息是: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的宿主源于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目前比较少见了,那是由于大家的大力捕杀,以至于不少动物都濒临灭绝了,那样食用野生动物是犯罪的吗?食用野生动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食用野生动物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禁止生产、经营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用没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讲解: 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回收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打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回收的行为。
民事责任
为食用而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特别是为食用而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典型的破坏生态行为(对于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其生态破坏后果仅凭猎杀行为本身就可判断存在,但生态破坏程度仍须进一步证明),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间环保组织和人民检察院可对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需要行为人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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