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孩子归属问题怎么样处置
关于离结婚以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会依据具体状况做出如下处置方法:
1.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将会由妈妈直接抚养,但假如出现了以下任一特殊情况,则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由爸爸抚养:
(1)妈妈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紧急疾病,致使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
(2)妈妈有抚养义务却不履行责任,从而致使爸爸期望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3)因为其他无不可抗力的原因存在,明确证明孩子确实没办法适应妈妈居住地的生活环境。
2.若爸爸妈妈双方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爸爸生活达成一致协商,且不会对子女成长导致不好的影响,则可以予以批准实行。
3.对于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论是爸爸还是妈妈都有抚养权利。
为此,当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申请时,可以使用下列几种优先考虑的原因作为参考依据:
(1)已进行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非自然原因致使没办法再孕育的一方;
(2)孩子在与他们待在一块的时间较长,更换居住环境或许会对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显著负面影响;
(3)没其他兄弟姐妹,而他们却有其他孩子;
(4)孩子与他们待在一块能够帮助成长,而他们又恰好患有慢性传染病或者其他紧急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状况,可能对孩子产生风险。
4.双方爸爸妈妈对于已经年满八岁的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时,应充分考虑到孩子自己的意愿。
特殊状况下,假如孩子独立生活在祖父或外祖爸爸妈妈身边多年,祖父或外祖爸爸妈妈有能力且想帮助照顾孙辈或者外孙辈,这个条件将被视为优先考虑的有利原因。
5.为了更好地维护儿童权益,爸爸妈妈双方也可以商议轮流抚养各自的子女,只须有益于保持孩子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进步,此类做法也是可以通融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离婚时孩子20岁了如何判
依据国内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明确规范,若子女在爸爸妈妈办理离婚手续之际年满十八周岁(即为法律意义上之成年人),则其爸爸妈妈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若子女在爸爸妈妈离婚之时恰逢二十岁,依循法理原则,其爸爸妈妈在大部分情形下不需要对子女继续提供抚养。
然而,若子女虽已达成年年龄,然仍需爸爸妈妈经济援助或平时生活帮助,如正值同意高等教育阶段等,爸爸妈妈双方可就有关成本负担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选择诉诸司法渠道,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在此种状况下,法院将综合考量子女实质需要、爸爸妈妈经济情况等多方面原因,以决定是不是支持爸爸妈妈提出的抚养费请求,并据此作出公正适当的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国内法律明确规定使用母乳喂养优先原则,对于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婴儿,一般会判由妈妈直接监护,但在某些特殊状况发生时,譬如当妈妈的身体健康存在紧急问题,不可以承担起抚养责任或者其并不适合担任监护人职务的话,这种权力可以转移给爸爸。然而,当孩子年满两周岁将来,爸爸妈妈亲都享有同等的监护权,这个期间的抚养决策会遭到多种原因影响,比如生育能力的原因、孩子和什么父母共度时光较多、家里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另一方的身体情况等等。假如未成年人年满八岁,那样他们的个人意愿也要被列入考虑范围内;另外,假如他们长期与祖爸爸妈妈一同居住,且祖爸爸妈妈能对其进行妥善的照料和抚养,这也将作为优先考虑原因。最后,若双方建议达成一致,也可以选择轮流抚养子女的方法,以确保所有儿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可以得到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