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损害赔偿的方法有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方法有财产赔偿、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推行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离婚损害赔偿包含什么
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或许会产生对于其中一方的损害赔偿问题。这主要体目前两个方面:对受害者身体或健康上的伤害所带来的直接的物质损失与因为该事件导致的对于受害人的精神层面的创伤所引发的精神损失。复婚中出现的物质损失,只限于那些由于直接的身体损伤而衍生出的物质损伤,其内容一般包括了由另一方承担的殡葬成本、家庭平时花销、治疗所需的医疗本钱与工作收入损失等方面。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则主如果通过支付精神补偿金的方法来达成,依据加害方在此次事件中所犯下的过错程度等原因来确定具体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依据以下原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方法、场所、行为方法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状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质量。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使用方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财产赔偿、终止侵权行为、修复受害人的声誉和形象、公开赔礼道歉等多种方法。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以下任何一种状况下,因他们离婚过错而致使离婚,遭受损害的一方均享有向过错方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1)故意重婚或者隐秘地与别人结婚;(2)公开保持现有婚姻关系同时与别人存在非法同居关系;(3)用暴力或虐待方法对待家庭成员;(4)长期以来对家庭成员进行丢弃甚至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