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规定了什么内容
1.食品安全法第126条主要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时,所应同意的行政处罚手段。这类规定旨在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指标,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若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未按规定打造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
3.对于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将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手段,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这类规定能够帮助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靠谱性。
2、安全食品的概念及分类
找法网提醒,安全食品是指符合食品安全指标、无污染、无毒害、安全靠谱的食品。依据安全性的不同,安全食品可以分为无公害农商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类。
1.无公害农商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商品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需要,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用无公害农商品标志的农商品及其加工品。
2.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根据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水平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商品及有关商品。
3.有机食品则是指根据有机农业的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使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成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