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人的伤残补助金是不是算个人财产
夫役职员所享有些伤残补助金并不是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而是其个人资产的一部分。
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经明确指出,当一方因为身体上的伤害而获得了赔偿或是补偿,那样这类都是是其个人所有些财产。
同样地,夫役职员所领取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与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也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结束之时,并不应将它们列作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军人的伤残补助金是否个人财产
夫役职员所享有些伤残补助金并不是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而是其个人资产的一部分。
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经明确指出,当一方因为身体上的伤害而获得了赔偿或是补偿,那样这类都是是其个人所有些财产。
同样地,夫役职员所领取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与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也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结束之时,并不应将它们列作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役职员所享有些伤残补助金并不是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而是其个人资产的一部分。
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经明确指出,当一方因为身体上的伤害而获得了赔偿或是补偿,那样这类都是是其个人所有些财产。
同样地,夫役职员所领取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与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也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结束之时,并不应将它们列作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