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了解,遭到侵权伤害后,在请求赔偿前要做伤残鉴别。而发生医疗事故后,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同样需要进行事故鉴别,接着才能根据鉴别结果进行赔偿。那样,在进行事故鉴别时,就要确定在什么部门进行鉴别。
一般地,假如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别,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别。
并且,医疗事故鉴别一般需要走以下步骤: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第一次鉴别--补充鉴别--出具鉴别。
当然了,假如对鉴别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别。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结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别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第三鉴别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一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掌握组织第三鉴别。
另外,做医疗鉴别需要肯定的成本,一般按以下方法解决:
1、经鉴别是医疗事故的,鉴别成本由医疗机构支付;
2、经鉴别不是医疗事故的,鉴别成本由医疗事故处置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最后,发生医疗事故,按规订做好鉴别后,有的事故方会否认鉴别结论,并且不愿按规定支付赔偿金,受害人为此遭受较大损失的,或者事故鉴别有其他特殊状况的,譬如受害人也有过错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